TAG: 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 《那个彬彬有礼的男人[重生]》慕安妮 文案: 重生而来的姜烨,这一次有了比复仇更重要的事。那就是护着一年后替他挡枪而死的林森。 又名:《我喜欢的人是我最大的情敌》 对林森来说,姜烨就是一个bug式的存在,每次他碰哪,伤哪了,他总能及时从口袋里掏出药。不止如此,还每次都能在他最狼狈的时候及时出现。就是有一点不好,原本正经严肃的大律师,为什么变得越来越不要脸了。 对姜烨来说,林森是他存在的意义,是能吸引霸占他眼光的男人,是他要护着的对象。 离异作家林森(淡漠内敛)VS重生律师姜烨(强势忠犬) 宠文(代入攻是宠文,代入受是虐文,代入作者是甜文) 主攻~1VS1~HE 排雷:本文剧情狗血,人设狗血,一切都是套路,唯一不狗血,不套路的是作者想讲故事的一片赤诚之心。 内容标签: 重生 搜索关键字:主角:林森,姜烨 ┃ 配角: ┃ 其它: 第1章 约酒 傍晚时分,在南城临江道,富丽堂皇的酒店前,姜烨看到了林森。 他衣衫不整,白皙的胸膛泛着醉人的粉红,靠在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幻影上,金色的长发遮挡他俊朗的五官,从他面前走过的人,都忍不住看上两眼,又被他身上的酒气吓的很快远离。 他从口袋里掏出精致的打火机与裹着金丝的烟,用骨节分明的食指与中指夹着往嘴里送,再用一只手挡着,点燃。 动作一气呵成,浓白色的烟雾从他高挺的鼻孔里冒出来,飘过他黑色颓然的瞳孔,带着他的灵魂游荡。 即使醉了也熟练无比的动作,他平常一定练过许多次,或许他的初恋就是被他的一个动作迷倒,而泥足深陷。 他就那么大刺刺的任人观看,一点都不符合写在脸上彬彬有礼的标签。他一定是喝醉了,醉的不分白天与黑夜,不知自己身在何处。 一个穿着红色抹胸裙的性感女人从酒店里出来,她尖细的高跟鞋在光滑的地板上发出噔噔的怒吼声,以此来配合脸上的愤怒,被她身影所迷惑的人,看到她的愤怒也要连忙退避三舍。 酒店的服务员,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口,仿佛对发生的一切司空见惯,像一个雕塑的礼仪兵,面相还不错。 女人身后跟着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,麻雀当中有一个同样衣衫不整,但满脸委屈的女人。 委屈的女人身姿同样窈窕,如果两人一起走在路上,男人肯定更喜欢后者。后者眼角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红色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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